无线电遥控固定翼像真飞机模型竞赛规则 1. 总则:
9 h) ?: Q) ^ @+ H' m遥控仿真模型必须是密度重于空气的载人固定翼飞行器的缩小模型。模型的原型机必须是有升空记录的飞机。任何没有升空记录的飞行器、出于设计过程中的飞行器以及没有完成试飞的原型机的缩小模型不能参加比赛。比赛分静态外观、室外飞行两个科目。除本规则的要求外,其他需符合航空模型竞赛总规则。 2. 模型要求: 2.1.
2 d" U1 {* a! h# n0 o- @遥控仿真模型飞机的动力无规定。任何内燃机类的发动机(包括2行程发动机、4行程发动机,汽油发动机等)、电机,电动函道都可以使用。 2.2.5 O4 `4 T" z" t4 t( s3 \1 [
除电机,电动函道外,发动机必需要安装有效的消音器以减少噪音。 2.3.
" `- }# C/ d6 o+ W* O遥控仿真模型飞机最大起飞重量不能超过45KG. 2.4.7 T ~8 q% d; u7 V5 s/ j
运动特技机模型、涡喷发动机模型、滑翔机模型不能参加比赛。 2.5.为了证明模型是对原型机的逼真仿制设计制作的(或者商品模型),参赛选手必须提供原型机的三面图或图片(来源必须可靠,如:航空杂志、书刊等),参赛选手在静态评分时,有义务向裁判讲解本机的制做或改装的细节。 3.2 R5 h' D$ q: O- e( Q
静态科目: 3.1.0 e3 L; q& K( H' J+ f
在静态打分和飞行打分之间,参赛选手不应对飞机做任何改变其外观的调整除非: a.3 d* S- x$ d7 E: ~0 G! p( y; |. G
螺旋桨可以更换以保证正常飞行。 b.
/ t3 S3 ^3 R& ]5 l- Y整流罩必须要与静态打分中的整流罩大小、颜色和外形保持一 致,但是可以在局部进行修整以安装飞行用螺旋桨。飞行用整流罩前端应采用圆形或钝头,以保障飞行中观众安全。 c.
7 A$ \2 h+ S5 N% Q- w& h无线电接收天线可以任意安装。 d.如果水上飞机由于场地原因安装了轮胎或起落架导致模型外观背离了原型机,若经过仔细修饰并且不引人注目,则不应扣分。 e.
# P: ^1 r" J; v$ Q如果炸弹、火箭弹或者副油箱等抛弃物计划在飞行中投放,则应在打分的过程中适当展示。在静态展示中的炸弹、火箭弹或副油箱等物品如果需要在飞行阶段中更换,则这些物品必须保证与静态展示中的使用相同的外形、颜色。 f.- x9 k+ b7 {" {3 E
尖锐的空速管应在飞行前取掉以保证安全。 g.% P& O5 e# _: d. n+ |2 {' L# |
如果模型尾部安装的为滑橇并且场地表面粗糙,为了辅助模型正常起飞,参赛选手可以在尾部更换为轮胎
" Q! o& @+ v- K* x1 y. e& `% ih. 一些飞机如“喷火(Spitfire)”的机头空间狭小,可能无法正常安装常用的模型发动机或无法容纳发动机的整体部分,对于发动机消音器的暴露等情况裁判不应扣分 3.2. 静态评分:采用10分制(可以使用0.5分);总分100分可以按照以下方式分配: a.% F6 M; z$ |3 k& Y! ^
外形仿真度(总体印象)
3 _3 u: Q: J; T; u- P& p6 U% a最高40分3 Q: G8 t7 b X2 m
K值=4
1 U$ i/ Z1 U, U9 ?, {3 H7 C* M3 ~9 @( K4 R ^& }* `' W
增大机翼或尾翼面积、改变飞机上反角、改变飞机起落架位置以及简化结构等行为是允许的,但是裁判须视情况扣分。严重的失真将会被扣除较多的分数。裁判需要根据模型尺寸、截面及其它的失真进行相应的扣分。 b.( J4 J5 L" m. Y$ b2 v3 M- f
制作工艺、改装7 S+ Z* u8 V- D2 v
最高30分% e9 ^/ c8 U: P7 I
$ M$ L4 g* B4 R x1 c/ I) AK值=36 D J5 b! x! V H$ I) J# w
/ ~: f; E* Z# z! X9 }5 M. Q! d
如果原型机的飞行员在飞行中可见,则模型必须在驾驶舱内同样安置一定比例缩小的假人飞行员。如果原型机具备的功能(收放起落架、襟翼,等)则模型必须安装,参赛选手有义务在裁判的要求下在地面展示。否则裁判须视情况扣分。商品模型应按照原型机改装(如飞行员、炸弹、火箭弹或者副油箱等) c.
+ }5 S* i1 E, i外观、涂装、标识和细节
3 R9 M* H: @5 C) Z最高30分
& ]& j* P$ |$ r& f0 N- W2 M# r+ ~' T( L, j
K值=35 i: [ ?. u3 u0 n
对外观、涂装、标识和细节也是必须符合原型机的。此要求并不表示鼓励选手一定要采用常见的飞机涂装而摒弃那些稀缺的设计,谨旨在于要求仿真。若参赛选手的模型没有涂装、标识,裁判须视情况相应的扣分。 3.3/ u" W8 l% o. y% p
自制模型(商品模型除外)根据自制模型的仿真程度、细节、做工等最高加0-10分(可以使用0.5分)
& I! J6 X0 g2 W- oK值=1 4.
% [- H. r) N2 @- w! N3 v# O飞行科目: 4.1.
' i* i1 r; N, E9 V P飞行:在外观打分之后进行一轮飞行科目的比赛。 4.2.
- B/ L R! |, l所有模型飞机都必须在地面完成滑跑起飞,着陆。水上飞机可以采用滑车起飞,滑车在飞机起飞后应与飞机分离。也可以安装轮胎或起落架在地面完成滑跑起飞,着陆。 4.3.( }3 ^6 I* K2 C6 M1 X4 {: i# n
每轮飞行时间5分钟(包括启动发动机在内)。助手可以启动发动机,但不能操纵模型。模型飞机在5分钟内未能完成的动作不记分。多台内燃机的模型每多一台发动机增加1分钟。 4.4.
# M4 }+ z8 U" h( ^ v飞行包括5个动作,其中3个规定动作和2个自选仿真动作。 3个规定动作为滑跑起飞、航线通场和着陆。 2个自选动作是针对原型机可以完成的,如:水平8字,内筋斗,古巴8字,因麦曼, 失速倒转,横滚等特技动作或投放炸弹,投放鱼雷,投放副油箱,降落伞投放物资,农林作业,高度20米以下低空低速通场,多发模型单发航线飞行等。。任何原型机无法完成的动作均被判定为无效 4.5.1 J; G" Y' E8 e' v9 `3 h4 _5 q
如果多发模型飞机在飞行中出现部分发动机停车,选手可继续完成比赛。并且不应影响其后续动作分数。 4.6.
& l1 {1 O( j1 j. M8 v+ ?裁判在每个动作完成后立刻打分,应自己对每位选手的每个动作进行判断,而不是商议得出结果。
% ^ x( N" R3 F+ R/ J; g& q4.7. 动作应在裁判员正前方,垂直方向约60度,水平方向约90度空域范围内能看清楚的合理高度进行(起飞、着陆航线及着陆除外)。动作展示面与裁判员的距离应在100米-150米之间。飞行动作必须按规定顺序进行,漏做动作,补做无效 4.8.飞行动作顺序和评分(每个动作只有0分或10分,总分50分)
' x p- g( {* I/ @8 J9 ha. 起飞(逆风):模型沿跑道中心线滑行达到一定距离、速度后柔和拉起,爬升时间不得少于五秒,角度适中。完成该动作即可获得10分。
# U1 d; b& U. [! O. U- G9 ob. 航线通场(顺风):模型直飞航线时轨迹要与跑道平行,机翼水平,不能剧烈晃动保持等高飞行。完成该动作即可获得10分。
( a) u1 B, v) y- c: mC. 自选1(逆风):完成该动作即可获得10分。
# A) n' A! }- b6 |: ~( Ad. 自选2(顺风):完成该动作即可获得10分。
9 ^7 A* ?( Y0 Ae. 着陆(逆风): 逆风按跑道方向进入着陆航线,第一边通过跑道上空。航线轨迹为矩形,转弯要柔和,半径相等。第4转弯后,模型下滑,逐渐拉平,平稳着陆。完成该动作即可获得10分;着陆时模型接地粗暴、模型翻倒、损坏均判为动作失败,不予给分。
9 F6 I# O4 |+ l0 _. E5.成绩评定:
4 t+ }3 `, ?# c* @; [5 S5.1. 静态外观、室外飞行科目由各省市来参赛的运动队推荐的资深模友来担任本项目比赛的裁判工作(大会组委会根据各队推荐的资深模友选取10名作为本项目的裁判员)进行评分。静态外观评分:10名裁判员的每项评分分值,去掉两个最高分,去掉两个最低分后,6名裁判员打分之和的平均得分为运动员的静态外观成绩;室外飞行科目评分:由5名裁判员评分,平均得分为运动员的室外飞行科目成绩。2 o c2 w, M! k B" h
5.2 静态外观、室外飞行科目成绩之和为运动员的正式比赛成绩,若前6名中出现成绩相同时,则以现场进行一轮定点着陆的得分确定最后名次。 5.3未能完成飞行科目者,不予评定名次。 |